长安大学博物馆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制度

发布者:寇婷苇发布时间:2022-08-24浏览次数:20

一、总则

  为了确保博物馆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高效运转,提高研学活动的质量和效果,特制定本工作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博物馆全体职工,旨在规范工作流程,明确职责分工,提高工作效率。

二、会议制度

  应定期针对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召开部门会议,总结工作进展,讨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。会议召开时间、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需参会人员,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。会议应记录会议内容和参会人员发言,形成会议纪要,并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。

三、培训制度

  定期对研学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,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。培训内容应包括科技知识、教育教学方法、研学活动组织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。培训形式可以采用线上课程、专题讲座、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,确保培训效果。培训结束后,应对研学辅导员进行考核,确保培训成果得到实际应用。

四、评估制度

  宣传教育部应对每次研学活动进行评估,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活动组织情况。评估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参与度、学习成果、活动组织等方面的情况。评估方式可以采用问卷调查、访谈、观察等多种方式,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。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,为改进和优化研学活动提供依据。

五、奖惩制度

  对在研学实践教育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职工,博物馆应给予表彰和奖励,以激励其继续努力工作。表彰和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、奖金、晋升机会等多种形式。对表现不佳的职工,博物馆应给予指导和帮助,帮助其改进工作表现。指导和帮助可以采取个别谈话、团队讨论、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。

六、其他规定

  全体职工应遵守博物馆的规章制度,维护博物馆的声誉和形象。相关负责人员应积极参与研学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,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。应加强与学校、家长、学生的沟通和联系,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意见。研学部门职工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,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。

七、附则

 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,应经相关负责人讨论通过并报博物馆领导批准后执行。

 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博物馆所有。